证券制度

专题简介:证券制度,股票发行上市及市场监管各类制度讲解。
相关词条
  • 临时报告是指上市企业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则规范,在发生重大事项时需向投入者和社会公众披露的信息,是上市企业持续信息披露义务的重要组成部分。 详情
  • 保荐人是根据法律规范为企业申请上市承担推荐责任,并为上市企业上市后一段时间的信息披露行为向投入者承担担保责任的股票承销商。保荐人制度则是由保荐人... 详情
  • 全面指定交易制度是指凡在上海证券交易市场从事证券交易的投入者,均应事先明确指定一家证券营业部作为其委托、交易清算代理机构,并将本人所属的证券帐户... 详情
  • 分业监管体制即多头或多元监管体制,是指根据从事金融业务的区别机构主体及其区别的业务范围,由区别的监管机构分别实施监管的体制。又分为双线多头和一线... 详情
  • 同业复核是指针对上市企业披露的信息和数据向其同行和上下游关联企业求证,以确保其准确性和真实性的方式。 详情
  • 所谓证券市场禁入,是指对于那些违反法律、法规或者中国证券监督经营经营经营管理委员会有关规范,情节严重的有关责任人员,中国证监会依法采取的禁止其在... 详情
  • 年度报告书制度是依照各国证券法规,证券发行企业负有向证券经营经营经营管理机构提交年度报告的义务一种制度。 详情
  • 托管券商制度是深圳市场采取的交易制度及股份存管结算服务,涉及证券交易和结算环节。在托管券商制度下,深圳市场的投入者需要将自己持有的股份托管在自己... 详情
  • 终身保荐人制度是指上市企业在任何时候都必须聘请一名符合法定资格的企业作为其保荐人,以保证企业持续地遵守市场规则,增强投入者的信心。保荐人的人气已... 详情
  • 证券上市制度是指有关证券上市的标准和程序、上市证券的暂停与终止等一系列规则的总称。 详情
  • 证券发行审核制度是指证券监督经营经营管理机构依据证券法的规范,对证券发行实行审查,决定是否同意发行人发行证券的法律制度。 详情
  • 证券发行核准制又称为“准则制”或“实质审查制”,是指发行人发行证券,不仅要公开全部的,可以供投入人判断的材料,还要符合证券发行的实质性条件,证券... 详情
  • 证券发行注册制又叫“申报制”或“形式审查制”,是指政府对发行人发行证券,事先不作实质性审查,仅对申请文件实行形式审查,发行者在申报申请文件以后的... 详情
  • 证券商财务保证制度是通过最低资本额、负债比率、各种保证金制度实现的。例如,我国有关法律规范,证券商在设立时,必须拥有法定最低资本额。证券专营机构... 详情
  • 证券市场制度是指参与证券市场行为的所有主体必须遵循的—套行为准则,是支配和约束各参与主体经济行为的规范总和。 详情
  • 所谓证券市场民事赔偿制度,是指上市企业投入者的财产权受到不法行为的侵害后,依法要求加害人予以赔偿的制度。当投入者要求赔偿的请求以诉讼形式诉至人民... 详情
  • 证券托管是指作为法定证券登记机构的结算企业及其代理机构,接受投入者委托,向其提给记名证券的交易过户、非交易过户等证券登记变更、股票分红派息以及证... 详情
  • 证券法律制度是调整有价证券的发行、交易、清算以及国家在证券监管历程中所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详情
  • 证券经营机构注册制以美国为代表。根据美国1934年《证券交易法》的有关规范,证券商必须注册。申请注册时,应说明财务状况,注册者应有经营能力,应符... 详情
  • 特许制以日本为代表,实行特许制的国家紧要有日本以及东亚、东南亚和欧陆国家。日本《证券交易法》规范,证券企业未经大藏大臣特许,不得经营证券业务,并... 详情
  • 证券评级制度是指证券评级机构在证券评级历程中应该遵循的基本规范和经营经营管理办法,有宏观和微观两个方面的内容。宏观上是指国家对证券评级行业或证券... 详情
  • 货银对付制度(Delivery Versus Payment,简称DVP,即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又称券款对付,是指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与结算参与人在... 详情
  • 通道制(又称“推荐制”),是指由证券监管部门确定各家综合类券商所拥有的发股通道数量、券商按照发行1家再上报1家的程序来推荐发股企业的制度。 详情
  • 集中型监管体制,也称集中立法型监管体制,是指政府通过制定专门的证券法规,并设立全国性的证券监督经营经营管理机构来统一经营经营管理全国证券市场的一... 详情
  • 预披露是指在申请证券发行时,发行人在依法报送有关文件后,即将所报送的申请文件向社会公众披露,从而有利于投入人理性决策的制度。 详情
加载更多
相关资讯
  • 但市场变化导致交易所返佣下降,同时各家期货公司手续费率竞争日趋激烈,再加之部分期货公司自有资金投资收益表现不同,也使各家期货公司业绩表现各异,这从已预披露上半年业绩数据上市期货公司方面,就能可窥一斑。  上市公司喜忧参半  7月初,上市公司南华期货(股票代码:603093.SH)发布《2023 年半年度业绩预增公告》显示
  • 吸引更多资金“投小、投早、投科技”,畅通“科技-产业-金融”良性循环。  七是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条例丰富了监管措施和执法手段,系统设定法律责任,明确市场禁入制度,大幅提升对违法违规的处罚力度。明确了私募基金管理人注销机制,对不具备经营展业条件和涉嫌严重违法违规的管理人予以注销,为持续出清“伪劣乱”私募提供了法规依据
  •   中国钢铁工业协会统计数据显示,2022年,重点钢铁企业实现营业收入65875亿元,同比下降6.35%;实现利润总额982亿元,同比下降72.27%。在上市公司年报预披露阶段,钢铁企业业绩预减、亏损的消息就频频出现。“行业外部环境严峻,下游需求减弱、钢材价格下跌、原燃料成本上升”等因素,是造成钢企整体效益指
  • 预期一季度轮胎行业有望迎来盈利环比和同比改善。“在此背景下,公司发布股份回购计划,显示了对于行业景气反转及公司自身发展的坚定信心。”  在业绩方面,从已披露或预披露年报业绩的公司看,轮胎公司表现不一。玲珑轮胎预计2022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4亿元至2.8亿元,同比减少70%至65%。  森麒麟则实现业绩增长
  • 未分配利润高达2690亿元,充裕的现金为公司高分红奠定了基础,再次超高分红条件是具备的。从往年情况看,中国神华的分配方案一般和当年年报一起披露,上交所官网预披露的时间表显示,中国神华计划于2023年3月25日发布2022年年报。  值得一提的是,习惯大方分红的中国神华也是一只长牛股,如果每年分红选择再投
  • 也不见贵司股东卖出相关股份,是什么原因?一、公司《2022年半年度业绩预告》中预计的业绩是同向上升。二、如您所言,尽管公司好多持股股东都进行了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是否增、减持是股东的权利,减持或者不减持股份由股东自行…点击查看PDF原文接待对象名单序号接待对象接待对象类型机构相关人员1国寿安保基金
  • 董事会秘书、总会计师 胡光文,接待地点公司四楼会议室。调研主要内容1.怎么看十四五期间公司各业务版块的发展?您好!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从本次增发的预披露信息中看出,混合集成电路、半导体分立器件和机电板块是公司未来十四五的重点发展方向,混合集成电路方面延伸产业链,向电源组件、系统、分系统发展
  • 高位赛道抱团瓦解再现,而稳增长至少是一季度的持续主线,市场对低位蓝筹的共识将更加强化,上半年行情起点将有所延后,短期调整带来更好配置时点。一方面,年报预披露渐进,高位赛道业绩难超预期,低位板块的业绩难低于预期,配置性价比此消彼长,机构在年初的大幅调仓效应加速了“高切低”,高位赛道突如其来的抱团瓦解再现
  • 因此处罚也在整个上市公司信披违规的大框架下。基于此,张涛认为,前端监管制度的完善至关重要,包括审计方面,就是对套保和投机的定性上。  对于目前的前端监管制度如保荐人制度,宋朝认为,由于多数保荐人对风险管理的理解不尽到位,在实际执行中,相关保荐意见出现了格式化的情况。“每个企业经营资产价值链以及不同资产价值链的经营现金流产出都不一样
  • 草案总则中有关国家鼓励、支持、促进期货市场发展的表述,将期货市场发展提高到了国家战略的高度。  期市品种发行将实行注册制  草案的一大亮点是借鉴证券发行注册制改革的经验,提出“品种上市注册制”。草案提出:“期货品种和期权品种的上市应当符合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由期货交易场所依法报经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注册
  • 利率、汇率期货由国务院依法另行规定;其他衍生品市场由国务院授权的部门实行监督管理。  亮点3:提出品种上市注册制  据了解,草案借鉴证券法关于证券发行注册制改革的经验,品种上市由并联审批模式改为实行交易场所申请、证监会注册的品种上市机制,原则规定品种上市的基本条件,优化品种上市程序。  亮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的申请已被证监会受理。目前,《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已在证监会网站进行了预披露。2021年1月15日,公司收到了《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已组织完成反馈意见回复并已上报中国证监会
  • 完成港股上市的弘业期货则在2020年12月重启申请A股IPO事项。目前,曾在新三板市场挂牌的永安期货进度最快,已向证监会递交上市申请,进行了预披露。(文章来源:期货日报)
  • p)、洲际交易所(ICE)等。  文华财经并非首次冲击A股IPO,该公司早在2015年11月就报送了材料申请在创业板上市,2017年4月预披露更新,但在2018年4月终止审核。  值得注意的是,作为一家软件服务商,文华财经还通过香港中一期货涉足外盘经纪业务,中一期货的广告经常会在文华财经软件中弹出
  • 弘业期货在深交所中小板IPO排队在第8位,更新于7月30日的深交所中小板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企业基本信息情况表显示,弘业期货的审核状态还处于预披露更新阶段。  事实上,弘业期货的IPO之路已经走了两年多,早在2017年12月弘业期货就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包括A股招股说明书在内的申请材料
  •   就近日股价波动以及昨日涨停事宜,期货日报记者致电南华期货董秘办公室,相关人员回复称,股价上涨受多个因素影响,近日股价接连上行属于正常情况,公司没有应预披露而未披露的事件,针对近日股价波动,如果交易所有要求,也会发出相关的风险提示。南华期货2020年的半年报预计在8月28日公布。  事实上,除了上述两家期货公司
  • 公司和1510家投资管理公司。  文华财经曾经还是一家拟IPO公司,公司早在2015年11月就报送了材料申请在创业板上市,2017年4月预披露更新,但在2018年4月终止审核。值得注意的是,作为一家软件服务商,文华财经还通过香港中一期货涉足外盘经纪业务,中一期货的广告经常会在文华财经软件中弹出
  • 瑞达期货及其承销商将与交易所协商确定发行日程,并陆续刊登招股文件。  瑞达期货是首家完成A股IPO预披露的国内期货公司。早在2015年5月8日,公司就已预披露IPO招股说明书,至今已4年多时间。2016年12月9日,公司进行了预披露更新。  根据相关资料,瑞达期货由中信证券保荐,公司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
  • 有一项因素也不容忽视:7月15日(下周一)是创业板中报业绩预告的最后一天,业绩“爆雷”和商誉减值预期存在。一德期货分析师陈畅表示,今年1月创业板业绩预披露和4月年报一季报正式发布时,市场都出现了较为剧烈的反应。无论大小指数,如果其成分股业绩不及预期,很可能会引发集体抛售行为。  中短期观望为主  展望三季度
  •   从申报到上会的路程,南华期货走了四年。2015年7月10日,南华期货报送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并于2015年11月进行首次预披露。此后, 2018年4月进入预先披露更新阶段,2019年3月30日再次提交申报稿,最终定于2019年7月4日上会。  事实上,南华期货并不是首家进行上市申请的期货公司
  • 期货日报记者通过翻阅证监会公告,回顾了南华期货的IPO历程:  自2015年11月,招股书在证监会网站上完成预披露后,南华期货IPO就未有新进展。今年3月30日南华期货再次提交申报稿,4月9日预披露更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发行内容与2015年申报稿相同,但在经营情况、财务数据、发展规划等内容上进行了更新
  • 南华期货成为国内首家正式上会的期货公司,开创了行业先河。  从2015年11月公司首次预披露,到下周即将正式上会,南华期货的A股IPO之路已经历时3年多时间。据证监会公开信息,南华期货申请在上交所主板上市,保荐机构为中信证券,公司曾在去年4月9日进行过预披露更新,南华期货计划发行股数不超过7000万股。  “南华期货正式上会
  • 《指引》规定重要股东减持或所持限售股解禁前后的一段时间,公司不得披露“高送转”方案;高送转并不能对公司经营能力产生实质性的影响,但市场往往在‘高送转’预披露之前就开始炒作预热阶段,使得上市公司在披露高送转方案前后股价出现大幅波动。   对此有不愿具名的私募人士指出,成泉系押宝高送转的连续成功并非偶然
  •   一位资深私募管理人认为,基金调研虽然只是投资的前段,但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其投资逻辑。就目前来看,市场风格正逐渐切换,而成长股在业绩预披露较佳的情况下值得配置。  朱昂表示,未来投资应瞄准低估值和高成长,在细分行业主要聚焦医药、TMT等创新领域。  朱雀投资则表示,当前市场处于调整后逐步趋稳的过程中
  • 曙光 上市之路各有不同  期货行业上市计划终于迎来了曙光。上周,证监会公布了21家IPO预披露企业名单,其中,瑞达期货出现在预披露名单中,有望成为首单A股上市的期货公司。  根据瑞达期货预披露的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下称招股说明书),瑞达期货拟在深交所挂牌上市,拟发行不超过1亿股
  • 以增强公司的经营实力和抗风险能力。  有业内人士表示,按照一般的流程,预披露标志着证监会已经受理瑞达期货上市申请资料,后面监管部门会进行审核,然后进入“排队”阶段,距离上市通常还需要一段时间。由于今年还要进行注册制改革,这可能会增加变数。不过,首家预披露预示着,瑞达期货很可能成为第一家在沪深证券交易所中上市的期货公司
  •   期货行业上市计划终于迎来了曙光。上周,证监会公布了21家IPO预披露企业名单,其中,瑞达期货出现在预披露名单中,有望成为首单A股上市的期货公司。  根据瑞达期货预披露的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下称招股说明书),瑞达期货拟在深交所挂牌上市,拟发行不超过1亿股,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不低于25%
加载更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