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随着城市更新工作的推进,一部分置业者又动起了买房“搏拆迁”的念头,市民贺小姐就是其中一位。她计划与亲戚合资在海珠区某个有改造预期的城中村买一栋自建房,每家分一层来住。不过贺小姐也坦承,其最主要的目的是等待这栋房子被纳入征收范围好“赚”一笔。对此,业内人士提醒:私下进行小产权房交易不受法律保护,风险极大。
案例:交易多年后,买卖合同被判无效
早在2008年,金某的父亲就将自己位于某村的三间房屋出售给张某,并将房屋的相关契证交付给张某。近期,这三间房屋被划入依法征收范围,在利益的驱使下,金某以张某并非房屋所在村集体成员,无权购买该房屋,且金某父亲无权处分为由,将房屋购买者张某告上法庭。
最终,法院审理认为,本案中金某父亲将房屋转让给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张某,违反了我国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依法应确认该房屋买卖合同无效。至于确认购房者无效后产生的法律后果,待诉争房屋被拆迁征收确认补偿后,双方再另行起诉。
置业提醒:小产权房不允许流通私下购买风险大
记者查阅贝壳数据发现,近期改造加速的芳村大道东、赤岗等片区二手房价涨幅均在10%左右,明显超过全市平均水平。有部分置业者动起了买房“搏拆迁”的念头。
据介绍,目前城中村房子的土地性质是村集体的土地,房主享有的是宅基地使用权。一般来说,在宅基地上的自建用房难以办理产权证明,同时不允许在市面上进行流通。“搏”城中村小产权房拆迁的交易不受法律保护,风险极大。
广东正大联合律师事务所何凯律师表示,小产权房纠纷在房地产交易引发的诉讼之中十分常见,购买小产权房“搏拆迁”的行为无法受到法律的保护。“小产权房不允许流通,因此交易合同在法律上通常是无效的,同时,面临拆迁带来的利益时情况就会发生变化。”何凯律师表示,“小产权房是我们建议购房者要规避的类型。”
(文章来源:广州日报新花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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