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重大疾病可提取住房公积金
4月3日,中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优化大病医疗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的通知,明确增加了关于重大疾病提取的情形。职工或者其家庭成员(配偶、子女、父母、配偶的父母)患有重大疾病的,职工可在疾病诊断证明书(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出具)开立之日起一年内提取一次个人账户余额。
(文章来源: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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赢钱还房贷
2025-04-05 00:54:40
来自 江苏
反正没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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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乡前辈
2025-04-05 00:48:10
来自 广西
医保不敢公积金来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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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财成章得扫地僧
2025-04-05 00:45:47
来自 云南
上海好像也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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悟道中之路
2025-04-05 00:07:30
来自 广东
哈哈,我只能说一句:重大疾病,倾家荡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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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奇地狱猫Dh
2025-04-04 23:49:49
来自 江苏
早干嘛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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