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财立方消息】4月3日消息,郑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郑州市财政局印发《郑州市加快新能源及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明确新能源及智能网联汽车企业奖补范围和申报条件。
其中明确:
对列入国家节能与新能源汽车重点项目并验收通过的,财政按照国家补助标准给予不超过1:1的配套支持。
对生产企业新列入工信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的单一新发布车型,每款车型给予不超过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单一企业补贴不超过300万元。
新能源汽车新品上市一年内销量超过1000台,按照不超过销售收入的5%给予研发补贴,每车补贴不超过1万元,单一企业补贴不超过3000万元。
新上市的智能网联乘用车产品获得工信部公告之日起一年内,乘用车单一新品市场销售2万台或销售收入达到15亿元以上,按照不超过销售收入的1%给予奖励,单一企业上限不超过3000万元;市场销售达到10万台或销售收入达到50亿元以上的,另外给予不超过1000万元奖励。
新上市的智能网联商用车产品获得国家工信部公告之日起一年内,商用车同一能源类型市场销量超过2000台或销售收入达到5亿元以上,按照不超过销售收入的2%给予奖励,单一企业上限不超过2000万元;市场销售达到1万台或销售收入达到30亿元以上的,另外给予不超过1000万元奖励。
单一新品上市第一年销量或销售收入达到以上新品上市销量奖励标准的,上市第二年按照不超过相对第一年销售收入增长部分的1%给予奖励,乘用车企业上限不超过2000万元,商用车企业上限不超过1000万元。
整车生产企业年度实际产量达到核准或备案产能的80%及以上的,一次性奖励不超过1000万元,单个企业不重复奖励。
使用郑州市智能网联封闭测试区开展测试的企业,给予每款测试车型不超过测试费用50%的支持,单一企业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对申请取得专项融资的新能源整车生产企业,按不超过融资利息(利率最高不超过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50%,给予企业贴息补助,单个企业每年补贴最高额度不超过4000万元。
(文章来源:大河财立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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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生产谁倒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