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辉期货副总经理杨永军因管理失职被出具警示函
财中社1月27日电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在2025年1月27日发布的公告,杨永军因其在中辉期货有限公司的管理失职,收到了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经查,中辉期货部分资产管理计划在运作管理过程中未能有效履行主动管理职责,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
具体而言,杨永军作为中辉期货分管资产管理业务的副总经理,未能有效履行职责,对公司存在的上述问题负有管理责任,违反了《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监管机构要求杨永军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合规意识,并切实履行管理职责。如果对该监管措施不服,杨永军可以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在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文章来源:财中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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