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旺航空及时任董事长、时任董秘被出具警示函
财中社12月30日电根据湖北证监局在2024年12月30日发布的决定,昌旺航空(湖北)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时任董事长梁玉龙、董事会秘书侯晓雁因未按期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而受到警示函的处罚。该行为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属于信息披露违规。
湖北证监局指出,梁玉龙和侯晓雁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对公司的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此处罚措施将被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并要求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吸取教训,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若对该决定不服,相关方可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复议或诉讼。
(文章来源:财中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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